银行业“一视同仁”服务模式将加速落地
金融时报·2025-05-13 11:11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首部《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旨在从法律层面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1] - 该法律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责任,旨在针对性解决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长期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 - 法律将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服务观念,从“重国企、轻民企”向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模式转变,并优化信贷资源配置[3][9] 民营经济发展现状与法律意义 -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达76.07万亿元,同比增长7.4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35.3万亿元,同比增长12.5%[1] - 民营经济增加值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已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不到1%上升至目前的超过60%[4] - 该法律将“两个毫不动摇”原则上升为法律要求,并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明确为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旨在稳定政策预期,增强民营企业信心[4][5] - 法律通过打破市场准入壁垒,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4]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要求与影响 - 法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对民营经济组织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度提出了明确要求[1] - 法律着重破解以往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高担保成本、低授信额度等问题,旨在实现信贷资源可获得性方面的“一碗水端平”[7] -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按照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原则,开发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产品和服务,增强信贷供给、贷款周期与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需求、资金使用周期的适配性[8] - 银行业需要完善信用信息服务,积极参与和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征信机构、政府部门等共享民营企业信贷信息[8] - 法律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破除所有制歧视,这不仅是合规要求,更是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责任[9] 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与工作重点 - 金融监管总局在资本监管、不良容忍、解决基层人员“不敢贷”问题等方面,制定了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并每年督促银行制定民营企业服务的目标任务,确保信贷投放力度[6] - 金融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截至新闻发布会时,已通过该机制向小微主体新发放贷款12.6万亿元,平均利率为3.66%[8] -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不断优化信贷供给政策,相关法律条款是对金融部门过往政策和实践的高度提炼,也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和任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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