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3]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 共有109户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 代表表决权股份123,998,277股 占公司总表决权的49.75% [3] - 会议通知公告时间早于召开时间20日 符合法定要求 [3] 参会人员资格 - 现场参会股东均为2025年5月6日收盘时登记在册的股东 网络投票股东通过上交所系统验证资格 [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列席会议 [4]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郭恒华主持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交易时段(9:15-11:30)进行 [6] - 全部10项议案均获通过 其中普通决议议案同意票比例均超99.5% 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98.94%同意票 [6][7]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显示 各项议案同意比例均超96.68% 最高达98.57% [8]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参会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