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目标和要求 [1] -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从严管控耕地占用,要求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 [1] - 强化对市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对突破耕地红线等重大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终身追责 [1] 改革占补平衡管理 - 严格实行"以补定占",将市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对违法建设相应冻结补充耕地指标 [2] - 加强补充耕地实施监管,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对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2] - 规范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坚持"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域内调剂为辅"原则,严格管控调剂规模,合理确定调剂价格标准 [2]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 健全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经济奖惩,对任务有缺口的市县收取补偿,对多承担任务的市县给予奖励 [2] - 鼓励各地统筹各类资金,对实施垦造或恢复耕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给予适当补偿,对承担保护任务的集体和农户给予补偿激励 [2] 提升耕地质量与拓展空间 - 要求各地以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摸清撂荒地底数,分类推进统筹利用、复耕复种 [3] - 鼓励探索利用"四荒地"、空心村腾退土地、工业园区闲置土地等非耕地资源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拓展农业生产空间 [3] - 加强科技研发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支持城市近郊区域发展现代化都市设施种植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3] 总体目标与量化指标 - 根据总体要求,到203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955.5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837.89万亩 [3] - 力争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奠定基础 [3]
河南省出台实施意见,力争到2035年 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建成高标准农田
河南日报·2025-05-14 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