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arbin Electric Corporation Jiamusi Electric Machine Co., Ltd [4] - 注册地址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长安东路247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5,216,654元 [5][6] - 公司前身为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28日,1999年6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3] - 2012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置入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更名 [3] 公司治理结构 - 实行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 - 设立党委组织并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体现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11]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 [44][136]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险、提名、战略与科技四个专门委员会 [42] 股份与资本运作 - 股份总数为695,216,654股普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存管 [20][21]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换、维护公司价值等六种情况 [25] - 重大资产交易标准:总资产30%以上需股东大会批准,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16][140] 业务与战略方向 - 经营宗旨以防爆电机为核心,围绕电力驱动产业多元化发展 [14] - 业务范围涵盖电机制造、发电设备、储能技术服务等电力驱动全产业链 [15] - 战略定位为全球领先的电力驱动行业设备供应商、工程集成商和运维服务商 [14] 独立董事制度 - 董事会成员中1/3以上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42][120] - 独立董事具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特别职权 [128] - 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前置审议 [129] 风险管理体系 - 董事会负责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法律合规管理体系 [136] - 对外担保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单笔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批准 [45][46] - 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1]
佳电股份: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