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科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总则 -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 [1][2] - 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设立 [2]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3]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5] 职责权限 -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股权激励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7][8] -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8] 议事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需半数以上委员提议 [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1] - 考核程序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交述职报告、工作组提供绩效资料、委员会会议考核 [13] - 会议记录需由委员签名并提交董事会秘书保存 [17] 附则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修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 细则与后续法规冲突时按新规执行并及时修订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