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科技: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资格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 [1][2]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 管理 法律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 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2][4]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三年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被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或认定为不适合任职人员 [2][4] 聘任与解聘流程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 候选人需提交书面承诺保证资料真实完整 [2][6][7] - 解聘需充分理由 出现重大履职错误 连续三个月无法履职或违反法规章程等情形需一个月内解聘 [2][9] - 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董事/高管代职 超三个月则董事长必须代行职责 [3][12] 履职范围与支持机制 - 职责涵盖信息披露 内幕信息登记 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股东会筹备及证券法规培训等13项具体内容 [3][13]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 包括查阅文件 列席重大会议及获取各部门未公开重大信息 [4][14][15] - 可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但董事会秘书责任不因代职免除 [4][16] 制度制定与修订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审议生效 修改需重新经董事会通过 [5][17] - 细则与后续新法规冲突时按新规执行 并及时更新细则内容 [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