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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科技: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行为管理 [1]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相关规则制定,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股份变动限制性规定及承诺 [1] - 所持股份范围包括登记在其名下、他人账户及信用账户内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2] 股份买卖申报流程 - 董事及高管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及合规性并提示风险 [2][5] - 新任董事及高管需在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及亲属身份信息,离任时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 [3][6] - 公司需向证券登记机构确认股份管理信息并反馈结果 [4] 股票锁定规则 - 因股权激励等情形设定的限售股份需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 [5][9] - 公司章程可设定更严格的转让限制条件(如更长锁定期、更低可转让比例)并需向交易所申报 [5][10] - 锁定期内股份的收益权、表决权等权益不受影响 [5][13] 股份转让限制情形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首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涉嫌证券违法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等 [5][14] - 禁止买卖窗口期包括: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前5日及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期间 [6][15] - 每年转让比例不得超过上年末持股的25%(持股≤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6][16][17] - 新增股份(如股权激励)当年可转让25%,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7][19] 短线交易与内幕信息管控 - 6个月内反向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需收回收益 [7][20] - 禁止关联方(配偶、父母、子女等)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 [8][21]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及高管需在买卖后2个交易日内书面报告,公司需在指定网站披露变动详情(含数量、价格等) [9][24]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日披露,包括数量、时间区间、价格区间及合规说明 [10][26] - 离婚导致的股份变动需双方持续遵守相关规定 [11][27] 责任与处罚机制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数据管理及披露核查 [12][32] - 违规行为将面临公司处分、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且需记录并上报监管机构 [13][34][35] 制度修订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3][37] - 董事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