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费率改革迅速推进:20余家机构已做好申报发行浮动费率新产品准备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5-14 21:5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大力推行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的浮动管理费率,这是公募基金改革的一次积极探索 [1] - 目前已有20余家机构做好申报发行浮动费率新产品的准备工作,新产品预计将很快推出 [1][3] - 浮动费率改革旨在将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深度绑定,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锚定作用”,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6][7] 政策与行业动态 - 5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 [1][6] - 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 [6] - 实施路径采取新老划断,存量产品暂不做强制要求;区分头部机构和中小机构分阶段推进 [7] - 要求头部机构在接下来一年里,新注册的主动权益类基金的60%应采取上述浮动费率安排 [7] 产品申报与准备情况 - 目前已有20余家机构做好申报发行浮动费率新产品的准备工作,新产品预计很快推出 [1][3] - 多家基金公司表示正在抓紧进行申报准备工作,部分公司最快可能本周上报 [1][2] - 历史上发过浮动费率产品的公司因系统建设问题,落地速度可能更快 [3] - 监管重点支持“低费率+绝对收益+业绩报酬”和“长期股票投资+定期分红”两类创新产品 [1][3] 创新产品模式特点 - “低费率+绝对收益+业绩报酬”产品:在低费率下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提供稳健回报,通过业绩报酬机制实现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双赢 [3] - “长期股票投资+定期分红”产品:要求建立长期投资理念,挖掘优质股票,同时采取定期分红让持有人持续获得现金流,是实现“长钱长投”的重要创新工具 [4] - 这两类产品进一步强化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为基金公司主动权益发展指明了突破方向 [3] - 浮动费率产品适合均衡型基金,以降低净值波动,让各个时点买入的客户能有较好收益 [4] 浮动费率改革历程 - 2019年底:首批浮动费率试点为与业绩挂钩的产品,基础管理费率0.8%,对年化收益率超过8%的部分按20%提取业绩报酬 [6] - 2023年8月:20只浮动费率产品获批,模式扩展至与基金规模挂钩、与投资者持有时间挂钩、与基金业绩挂钩三种 [6] - 近期改革:进一步推进,新方案更加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考核始终与业绩比较基准挂钩 [6][7] 历史产品表现与市场反馈 - 回顾以往浮动管理费产品,与同批成立的固定费率产品相比,并没有显著的业绩优势 [7] - 2023年8月获批的20只浮动费率产品成立以来收益分化很大:与业绩挂钩的产品收益在4%~29%之间;与规模挂钩的产品收益在7%~42%;与持有期挂钩的产品收益在-7%~46%之间 [7] - 以往的浮动费率产品卖得一般,渠道不太接受,客户尚未形成投资习惯 [8] - 浮动费率产品主要在银行渠道端代销,档期安排和销售资源影响较大 [8] 推行难点与挑战 - 推行浮动管理费率的主要难点在于投资者教育 [10] - 产品设计有一定复杂度,根据每个基金份额的持有收益计算管理费率并设置持有时间门槛,投资者理解难度较高 [12] - 销售渠道担心售前和售后的解释成本 [12] - 主动权益基金目前市场号召力有限 [12] - 产品形态对会计核算要求高,且很多是持有期或封闭式,并非主流,处于叫好不叫座的状态 [12] - 对基金公司而言,发售时点选择有挑战,更倾向于市场低点逆势布局,但此时产品销售难度大 [12] - 浮动费率结构复杂,普通投资者理解成本高 [12] - 产品设计、运营成本(需升级TA、估值、风控等系统)和市场接受度是主要障碍 [13] 行业影响与未来趋势 - 浮动费率改革将倒逼基金管理人更加重视产品发行时点的选择,践行逆向销售要求 [14] - 将促使基金管理人更加重视产品的业绩表现,体现主动管理创造超额的优势 [14] - 预计浮动费率的推行可能会改变行业格局,使基金经理更注重业绩和长期表现,而非片面追求规模 [14] - 浮动费率让投资者利益和基金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提高基金长期的回报 [14] - 未来发展可能呈现差异化:面向零售客户的普惠产品费率设计应更简化;面向机构客户的定制产品设计需更个性化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