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 - 2020年以来因收入舞弊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中近七成案件涉及交易造假 深入剖析58家上市公司交易造假案例发现背后有超600家第三方主体参与 [1][2] - 交易造假已成为收入舞弊的主要方式 在184家受罚上市公司中117家单纯采用交易操纵手段 20家同时实施交易与会计操纵 仅47家停留在传统会计操纵模式 [2][3] - 造假手段已进入"3 0阶段" 通过与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谋虚构业务场景伪造完整资金循环链条 隐蔽性大幅提升 [3] 第三方参与造假模式 - 58家明确存在第三方配合造假的上市公司涉及第三方数量达686家 平均每家超10家 最多案例中新研股份配合造假第三方过百家 [4] - 第三方主要构成包括:关联方或隐性关联方(如信威集团隐瞒对海外采购商控制关系) 真实客户(如文化长城子公司利用代理商虚增收入) 空壳公司(如保千里案中20家被操控企业) [5][6][7] - 第三方角色分布:504家伪装成客户 49家充当供应商 105家兼具双重身份 28家作为资金过桥方 [7] 造假案例具体手法 - 紫晶存储案导致1 7万名投资者受损 4家中介先行赔付10 86亿元 但21家涉事第三方仅2家因自身财报问题受罚 [1][9] - 广东榕泰通过安排他人注册公司作为虚假交易对手 由员工挂名股东并控制印章 [3] - 专网通信案中国瑞科技等公司在数十家第三方配合下开展无实质业务的虚假自循环交易 [4] 监管与法律现状 - 近五年294家被明确点名的配合造假第三方公司中近两成已注销或吊销 但绝大多数未受法律追究 [10] - 现行制度对第三方处罚罕见 如紫晶存储案中上市公司被罚9000万元而多数协助造假第三方未被追责 [9][10] - 专家指出第三方作为造假源头直接获利但面临行政责任缺位 民事追偿执行难等问题 形成违法成本与收益失衡 [10]
从帮凶到漏网之鱼:如何追责财务造假“第三方”合谋者?
证券时报·2025-05-15 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