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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 关于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暨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人民币1.15亿元 [1] - 募集资金账务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1]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1] - 授权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变更及监管协议签订等事项 [1] 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及专户开立情况 -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市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新专户用于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绿色制造生产建设项目 [2] - 公司与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新专户用于年产15,000吨高性能软磁铁氧体材料及器件建设项目 [5] - 原募集资金专户将在资金转至新专户后注销,原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仅限指定项目使用 [2][5] - 公司可将专户内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但不得设定质押或直接支取 [3][5] - 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6] - 银行需按月向公司提供对账单,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6] - 单次支出超过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及银行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4][6] - 协议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