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法律意见书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