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 - 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公告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等内容 [2]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13:30在北京市海淀区公司201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刘欣主持 [4]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投票时段覆盖股东大会当日交易时间 [4] -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合法资格 [4]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28人,代表股份未披露具体数量 [4] - 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1,322人,代表股份24,623,995股(占表决权股份总数1.8889%)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均具备合法参会资格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对7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逐项表决,未出现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5] - 表决过程由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及见证律师共同监票计票,现场公布结果 [5] - 议案3和7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7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6]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6] - 法律意见仅限股东大会合法性见证用途,将作为必备公告文件披露 [6]
大唐电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