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辰实业: 北辰实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2025-05-15 19:25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制定目的为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1] - 规则术语解释以公司章程为准,不引用其他规章作为依据 [2] - 股东资格以股东名册登记为准,同类别股份持有人享有同等权利义务 [3][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普通股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股份转让权、查阅公司文件权等9项法定权利 [5] - 股东行使查阅权需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规定 [6] - 控股股东需履行8项禁止性义务,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内幕交易、保证公司独立性等 [7][9] - 控股股东指示董事损害公司利益时需承担连带责任 [10] 股东会职权与召开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职权涵盖董事任免、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等13项重大事项 [11][12]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触发事由2个月内召开 [13][1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22]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网络投票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 [15][30] 提案与表决机制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 [2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1]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等6类 [53]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55][58] 会议程序与执行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15日(临时)发出,含会议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等要素 [29][30]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含出席情况、表决结果、质询记录等7项要素 [48][49] - 决议由董事会组织执行,实施结果需向股东会报告,信息披露需通过指定媒体发布 [71][72][74] 规则修订与解释 - 本规则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应及时修订 [7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