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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实业: 北辰实业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2025-05-15 19:2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BEIJING NORTH STAR COMPANY LIMITED,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4] - 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2日,由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注册号体改生【1997】32号 [3]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6702亿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4][6] 股权结构 - 总股本33.6702亿股,其中内资股股东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持股11.7547亿股(占比34.91%),H股7.0702亿股(21%),A股14.8453亿股(44.09%)[16] - 股票分为A股(人民币普通股)和H股(港币计价外资股),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公司集中存管 [20]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涵盖物业投资与发展、会议展览、商业零售、酒店经营等多元化领域,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住宿餐饮服务、文体娱乐等14大类 [11] - 公司可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方针,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11] 公司治理架构 - 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9名成员含3名独立董事)、党委和纪委 [50][52] - 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党委书记原则上由董事长兼任 [52]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可授权行使部分董事会职权 [60] 重要治理规则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40] - 单一股东持股超30%时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 [55][56] - 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重大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59] 股份相关条款 - 公司可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资、股权激励等6类,回购后需在10日至3年内注销或转让 [29]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6] - 股东名册分为境内存放正本和境外副本(香港),两者冲突时以正本为准 [39] 投资者权益保护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质询权等9项权利,同时承担守法合规、禁止抽逃出资等义务 [45][47]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或从事内幕交易 [26][27] - 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