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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五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合 肥瑞纳表计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并在合肥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1674200463H。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8,420,000 股,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 039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917,40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