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召开议案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媒体公告,提前20日披露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长信科技园研发大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3][4]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表共计56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1,084,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297% [4]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列席会议 [4]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共审议11项议案,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担保事项及公司章程修订等核心议题 [4][5] - 所有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其中《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率达99.0392%,反对票仅占0.8717% [6] - 担保类议案通过率相对较低,《2025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赞成率97.1357%,反对票占比2.7642% [8]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表决程序符合规定,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果由深交所系统统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 - 议案内容与通知完全一致,未出现临时修改或新增提案情形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