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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5-05-16 03:00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总股本206,435,681股为基数,共计派发309,653,521.50元 [2][4]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 [7] 实施方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未指定交易的由结算公司暂管 [5] - 湖州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顾林祥、沈宝珠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6][9] 扣税规则 - 个人股东及基金持股超1年免税,1年以内(含1年)转让时补税: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 [9] - 限售股个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税后1.35元/股),解禁后按持股时间分段计税 [10]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1.35元/股) [10]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税后1.35元/股) [11]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1.50元 [11] 时间及程序 - 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公告发布于2025年5月16日 [2][13] - 发放年度为2024年年度 [7] 联系方式 - 咨询部门为公司证券部,电话0572-39578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