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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执法重在“规范”二字
中国环境报·2025-05-16 07:29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 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效果 [1] - 部分地方存在机械化、教条化执行文件要求的问题,认为是在"限制"执法,这些做法不利于规范执法的落实 [1]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明确要规范涉企执法,遏制乱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1] - 生态环境执法有其特殊性,既要加强执法巩固治理成果,又要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 [1] 规范执法频次和手段 - 部分地方简单将每季度现场执法天数压减至10天以内,脱离监管实际 [2] - 规范执法不是简单压减次数,而是结合实际需要,适当降低频次,对长期守法企业可实行免检 [2] - 部分地方推行合并检查等方式但缺乏深入研究,导致操作性差,流于形式 [2] - 应从实际出发,提高统筹匹配度,多采用点穴式、定向化执法 [2] - 现场检查仍是最可行可靠的执法方式,可辅以现代化手段 [2] 规范执法导向 - 部分地方制定不可更改的年度执法计划,要求"一把手"审批,给执法"加码" [3] - 此类做法不符合执法内在规律,损害执法有效性和权威性,牺牲效率 [3] - 规范执法应能为生态环境执法"减负",不能随意"上螺丝" [3] - 以"规范"为目的改进执法理念和行为,助推高水平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