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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灵电气: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欣灵电气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第十七次会议决定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提前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载明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等事项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分时段进行(交易系统时段: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平台时段:9:15-15:00) [2]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一致,由董事长胡志兴主持,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人员资格与召集人 - 参与表决股东合计持有76,558,600股(占比74.7295%),其中现场出席11名股东持股76,445,000股(占比74.6186%),网络投票45名股东持股113,600股(占比0.1109%) [3][4]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律师现场出席,高管列席,经查验股东名册及授权文件,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4] -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占比均超99.99%,最高弃权票占比0.0026% [5][6] - 通过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担保》等,表决结果当场公布且无异议 [6]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未审议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 [7] 法律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提案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