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不是“避风港”!农信社干部“花样”受贿170万
新浪财经·2025-05-16 08:50
案件概述 -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迪庆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孙某先因受贿170万元和违法发放贷款6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1][3][11] - 孙某先于2022年12月退休,2024年3月主动投案接受调查,案件涉及2011年至2017年期间的违法行为 [1][3] 受贿细节 - 2011年7月,孙某先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云南某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获得德钦县农信社综合办公室大楼建设项目,收受80万元现金 [3] - 2013年12月,孙某先再次收受刘某培20万元现金,并于2014年6月帮助其获得香格里拉县农信社小中甸信用社营业用房迁址新建项目 [4] - 2012年10月,孙某先以借款名义收受普某南50万元(40万元转账+10万元现金),未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 [4] - 2017年,孙某先通过肖某公司以"高息借款"形式收受20万元额外利息 [4][5] - 孙某先亲友于2024年8月和10月代为退缴全部受贿款170万元 [5] 违法发放贷款 - 2012年2月至6月,孙某先在明知喻某平征信不良且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况下,违规审批发放600万元购房贷款 [7] - 孙某先安排不知情侄女婿知某邓主作为共同受让人签署虚假房屋转让协议,并虚假提高房屋评估价以获取超额贷款 [7][8] - 该笔贷款于2019年12月2日全部还清 [9] 法律判决 - 法院认定孙某先构成受贿罪(170万元)和违法发放贷款罪(600万元),驳回其"非国家工作人员"辩护理由 [11] - 因自首情节从轻处罚,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罚金25万元,没收全部赃款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