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 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政策,要求建立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机制,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提高到80%,贷款期限延长到10年 [1] - 金融监管总局3月已开展试点工作,对"控股型"并购贷款比例从60%放宽至80%,期限从7年放宽至10年 [1] - 金融监管总局正在修订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将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释放并购贷款潜力 [1] 试点范围 - 试点城市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等18个科技优势资源集中、研发投入强度较大、并购交易活跃的城市 [2] - 试点银行包括大行、股份行、城商行,需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治理完善、并购贷款专业服务水平强 [2] - 试点科技企业需科研创新能力强、技术改造需求大、科技成果转化前景广阔、信用记录良好 [2] 业务进展 - 18个试点城市银行"首单"业务均已落地 [2] - 青岛首批两单业务授信金额1.83亿元 [2] -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发放4.1亿元贷款,期限10年 [2] - 北京银行为上海某民营上市科技企业提供贷款,占交易价款77.46%,期限10年 [2] 政策影响 - 贷款比例提高使企业自筹资金占比从40%可降至20%,更好满足并购资金需求 [3] - 贷款期限延长至10年与企业并购后发展周期更匹配,减轻还款压力 [3] - 政策促使商业银行建立更专业科学的信贷评估体系,精准识别科技企业需求和风险 [3] 监管要求 - 金融监管总局将督促试点银行制定工作细则,健全差异化信贷评价体系 [4] - 要求强化贷款资金用途监控,培养科技金融专业人才队伍 [4] - 银行业需设计合理还款计划,建立动态风险预警机制,进行压力测试 [4] 行业特征 - 科技企业具有研发投入大、周期长、盈利慢的特征 [2] - 科技项目研发、成果转化及并购后整合周期较长 [2] - 科技企业并购贷款业务资金规模大、风险较高 [3]
七部门联合发布!再提及这项银行试点→
金融时报·2025-05-16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