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裁定确认美尚生态特别代表人诉讼适格原告 专业机构投资者被“剔除”
案件概况 - 深圳中院裁定33324名投资者为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适格原告 [1] - 该案是中国证监会直属投服中心代表投资者提起的集体诉讼 [1] - 深圳中院首次在特别代表人诉讼中通过听证程序审查并裁定确认适格原告 [1] 诉讼程序 - 2024年12月31日深圳中院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 [1] - 投服中心调取权利人名单并提交法院 部分被告对名单提出异议 [1] - 2025年4月28日法院组织听证会审查争议投资者的适格性 [2] 适格原告认定标准 - 专业机构投资者因具备特殊技能/经验/决策程序 被认定不属于特别代表人诉讼保护范畴 [2] - 法院裁定专业机构投资者不属于适格原告 可另行起诉 [2] - 该裁定确立了专业机构投资者不适格的审查标准 [2] 制度意义 - 通过听证审查权利人名单填补了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空白 [2] - 裁定聚焦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凸显制度本意 [2] - 为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完善提供实践范本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