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内容 - 公司与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达成强制执行调解协议,调解金额总计人民币8600万元,包括以1034个停车位转让支付人民币4300万元,以及分四期现金支付余下人民币4300万元 [1] - 现金支付计划为:签署协议时支付人民币500万元,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2025年9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500万元,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2300万元 [1] - 停车位的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4449万元,略高于转让支付金额人民币4300万元 [3] 协议执行相关条款 - 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将在收到初始调解金额后五个营业日内申请解冻公司银行账户,终止强制执行诉讼及撤销相关限制 [2] - 若公司履行协议义务,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将放弃进一步索赔权利,但若违约可恢复仲裁调解书,但承诺不将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纳入恢复范围 [2] - 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与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订立承诺书,承诺不因已履行义务而对其提起法律诉讼 [2] 财务影响 - 公司预计将录得亏损拨回约人民币1.09亿元,包括拨备差额人民币6634万元及停车位转让相关人民币4300万元 [3] - 拨备差额源于2024年12月31日录得拨备人民币1.52亿元与调解金额人民币8600万元之间的差额 [3] - 余下拨备人民币4300万元(现金义务)的最终财务影响取决于付款计划执行情况及潜在追讨结果 [3] 董事会决策依据 - 董事会认为协议可避免进一步法律费用,解除被冻结存款将改善公司现金流和营运流动性 [4] - 协议可免除公司仲裁调解书项下所有余下义务及责任,并以友好方式解决争议 [4] - 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告知,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可向有关方追讨已付款项 [4]
佳源服务(01153)订立强制执行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