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14:00)、地点(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及议题披露 [2][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实际召开与通知内容一致 [3][4] 股东大会参与情况 - 97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与投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6,424,562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63.2611% [5] - 出席人员包括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资格合法有效 [5] 表决结果分析 - 全部议案通过率超99.9%,反对票占比0.0675%,弃权票占比0.026%-0.0282% [5][6][7][10][11][12] -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票占比99.06%-99.07%,反对票0.6734%,弃权票0.2635%-0.2758% [6][7][10][11][12]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结果当场公布无异议 [12] -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