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董事会已提前20日发布通知公告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参会人员登记方式等关键信息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14点在杭州市钱塘区公司会议室举行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分时段进行 上午9:15-11:30 下午13:00-15:00 [2] - 召集人资格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总数129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3,583,918股 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52.31% [3] - 现场参会股东4人 代表股份152,179,518股 网络投票股东125人 代表股份1,404,400股(占比0.4787%) [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会议 经律师验证所有参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 议案审议及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未出现临时修改或新增议案情形 [4] - 所有议案均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 最高同意比例达99.9742%(153,544,398股) 最低同意比例为99.5690%(152,922,098股) [5][6][7] - 反对票最高占比0.4214%(647,300股) 弃权票最高占比0.0191%(29,120股) [5][6][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决议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