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决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定于2025年5月16日9: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在贵阳市观山湖区联合广场1号楼37层会议室举行 [3] -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明确会议日期、地点、审议事项及登记方式 [4] - 现场会议如期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由董事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5]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09人,代表股份数量未披露,股东资格以2025年5月9日(A股)和5月14日(B股)股权登记日记录为准 [5] - 网络投票股东身份由验证机构确认,列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 [6]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同意票占比99.8766%(179,939,096股),反对票0.0967%(174,306股),弃权票0.0267%(48,000股);中小股东同意率85.1581% [6][7] - 议案2:同意票占比99.8777%(179,941,096股),反对票0.0967%(174,306股),弃权票0.0256%(46,000股);中小股东同意率85.2917% [7][8] - 中期分红方案议案:同意票占比99.8812%(179,947,496股),反对票0.0931%(167,906股),弃权票0.0257%(46,000股);中小股东同意率85.7189% [9][10] - 所有议案均以普通决议通过,无关联股东回避情形,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 [11][12]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2]
神奇制药: 北京德恒(贵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