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信科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根据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四大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发布,载明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 - 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14:30在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公司三车间五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完全一致 [4]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程序及时间在公告中明确说明 [3] 参会人员资格与股权结构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235,891股,占登记日总股本的55.8111% [5] - 中小投资者(持股<5%且非董监高)28人,代表股份1,667,756股,占比1.8905% [5] - 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经合法选举产生,具备有效履职资格 [5]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包括《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议案》等七项议案,关联股东在薪酬议案表决时回避 [6]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数据验证 [6]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