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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会议 -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 - 独立董事王仲先生被推举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1]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公司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 公司聘请薛德龙先生担任名誉董事长,聘请张冬梅女士和薛建军先生担任公司顾问 [1] - 顾问薪酬参照公司薪酬标准制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 -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1] 后续流程 -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 - 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 [1] 文件签署 - 会议决议由独立董事王仲、裴志军、张金睿签署,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