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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冯岚

独立董事提名声明 -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冯岚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1][3]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1]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 独立性要求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也不属于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5] 专业资质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础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 [4] - 被提名人未担任超过三家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8] - 被提名人未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8] 合规记录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 [7]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 - 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