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发行概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16万张,面值总额3.16亿元,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3.16亿元 [1] - 扣除承销费用268.3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245.6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亿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24日到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 [1]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保荐机构及职责 - 中泰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 - 保荐代表人为郭强、盛苑,履行尽职调查、文件编制、监管沟通等职责 [2][3] - 持续督导期间重点关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 [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09,注册资本2.09亿元 [2] - 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刘连军 [2] - 主营业务包括混凝土外加剂、化学助剂的生产销售,以及建筑材料、防水卷材等产品的研发制造 [2]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未出现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用途的情形 [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额使用完毕 [7]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规定,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需保荐机构处理的重大事项 [4] - 公司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