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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达精工: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载明时间、地点、表决方式等关键信息[4][5]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董事长施小友主持,实际流程与通知一致[5] - 网络投票时段为2025年5月19日9:15-9:25及9:30-11:30,13:00-15:00,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投票数据支持[5][7] 出席人员及股权结构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47,692,225股(占总股本23.5895%),网络投票股东123名,代表股份16,718,415股,合计参与表决股份64,410,640股(占比31.8587%)[6] - 中小投资者共123名,代表股份901,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权的100%)[6][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6][7]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第3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12][13] - 议案1同意63,973,640股(99.3449%),反对421,200股(0.6539%),弃权15,800股(0.0246%)[8] - 议案5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2,030股(49.0311%),反对445,700股(49.4382%),弃权13,800股(1.5307%)[9] - 议案7至1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例如议案7同意426,330股(47.2896%),反对458,200股(50.8247%)[10]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13] - 计票流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后当场公布[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