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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等事项[3] - 股东大会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议案内容与通知完全一致,现场会议于海盐县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沈正华主持[4]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时段为9:15-15:00,互联网平台时段为9:15-15:00[4]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9000万股,占总股本71.5825%;网络投票股东15名,代表股份75700股,占总股本0.0602%[5] - 合计20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9007.57万股,占总股本71.6427%[5]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5] 议案审议情况 - 会议审议12项议案,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董事薪酬、对外担保等事项[6]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11(特别决议事项)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7] - 议案4/6/7/8/10/1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6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7] 表决结果分析 - 除议案6(董事薪酬)获7405.55万股同意(占比82.21%)外,其余议案均获9007.55万股同意(占比99.9978%)[7] - 议案6同意率较低显示该薪酬方案存在一定分歧,但未影响整体通过率[7] - 网络投票占比仅0.06%反映中小股东参与度较低,主要表决权集中于现场参会大股东[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