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33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310,000元 [1] -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98,000元 [1] -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塞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四川塞力医智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 -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 -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环岛支行,户名四川塞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28918339510001,专户用途为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环岛支行,户名四川塞力医智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专户用途为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签署主体包括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一)、四川塞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塞力医智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乙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 [3] - 专户仅用于甲方二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 - 丙方承诺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3] - 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丙方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3] - 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4]
塞力医疗: 关于控股子、孙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