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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天家居: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媒体发布通知 [2] - 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 [3] - 会议实际时间、地点及内容与通知一致,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6,210,000股(占总股本74.6374%),网络投票股东80人代表813,900股(占0.3655%) [4] - 中小投资者共83人,代表股份9,163,900股(占4.1151%),合计出席股东91人代表股份167,023,900股(占74.9929%) [4][5]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议案审议与通知内容一致,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 [6][7] - 主要议案表决结果:同意比例均超99.9%,最高反对比例0.0799%(133,400股),无弃权 [7][8] - 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同意比例98.5431%(9,030,400股),反对1.4458%(132,500股) [9][10] - 其他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率97.9746%-99.9201%,反对率最高2.0144%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