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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在无锡公司会议室举行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3][4]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通知 通知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4]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人 代表表决权股份207,937,392股 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46.6127% [5] 股东参与情况 - 总参与股东287人 代表表决权股份210,697,832股 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47.2315% 其中网络投票股东278人 代表股份2,760,440股 占比0.6188% [5] - 中小投资者代表表决权股份3,272,168股 占总表决权的0.7335%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6] 议案表决结果 - 年度报告议案以99.7232%同意率通过 反对票占比0.2613% 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以99.7305%同意率通过 [6] - 利润分配预案获99.7202%赞成票 中小投资者赞成率达81.9820% 反对票占比17.1025% [6] -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获非关联股东88.3242%支持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赞成率82.3096% [8][9] - 简易程序定向增发议案以99.7250%同意率通过 中小投资者赞成率82.2913% 反对票占比16.4272% [10][11]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1][2][11] - 现场会议计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 网络投票数据由上交所系统提供 [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