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力股份: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TCYJS2025H0734 号 法律意见书 致: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诺力股份" 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贵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 意见书随诺力股份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 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