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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科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基本信息 - 华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 [4][5]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吴黎明主持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段为9:15-9:25和9:30-11:30 13:00-15:00 [4][5] 参会人员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79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956,963股 [7]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4名 代表股份69,783,360股 占总股本23.1542% 网络投票股东175名 [7] - 中小投资者股东176名 代表股份8,194,203股 占总股本2.7188% 其他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 [7][8]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 同意票比例均超过99.97% 最高达99.9934% [8][9][10][11][12][13][14][15][16] - 两项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 包括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16] - 中小投资者对各项议案支持率普遍高于99% 最低支持率为98.2905% [10][11][12][13][14][15][16]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召集程序 召开程序 参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 [3][7][17] - 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所有决议均获得正式通过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