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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股份: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基本情况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会议室 [2][5]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5][8] - 出席会议人员包括2025年5月1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以及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律师 [6][7]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71,466,79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28% [6] - 网络投票股东236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11,223股 占比0.47% 合计出席股东239人 代表股份1,480,578,016股 占总股本75.75% [6][7] - 中小投资者出席237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983,628股 占比2.30% [7] 议案审议与表决 - 会议审议议案与事先公告内容一致 未发生修改原议案或审议未列明事项的情形 [8] - 表决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议案1-7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议案8-9获得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程序 召开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