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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新科技: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4]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邱岭主持现场会议 现场会议地点为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2楼会议室 [4]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公告编号为2025-027 [2] 股东参与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 代表股份112,068,72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47.8977% [4]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204名 代表股份1,635,24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0.6989% [5] - 合计参与股东206名 代表股份113,703,96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48.5966% [5]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7] - 会议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 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5] - 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所有议案均获得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 - 议案1-8项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9-11项为累积投票议案 均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形 [7]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