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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0705浙江震元(000705) 证券之星·2025-05-19 20:3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 开十一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巨 潮 资 讯 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震元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