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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控智造: 万控智造: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在万控智造大楼召开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308,221,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632% [4]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0名,代表股份3,566,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93% [4]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同意股数占比均在99.15%以上 [5][6][7] - 第5、6、7、8、9、11、12项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7]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