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1] - 提名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审查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思远、朱玺、丁盛军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 [1]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中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处罚或立案调查 [1] - 提名委员会3名委员一致同意提名上述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独立董事候选人余盛丽、何鹏、周路明符合独立性要求及任职资格条件 [2] - 余盛丽、周路明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余盛丽为会计专业人士 [3] - 何鹏未取得资格证书但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其任职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3][4] - 提名委员会3名委员一致同意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