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导与政策支持 - 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共五章19条内容,第四章整章围绕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 [2] - 明确广东省、广州市及深圳市创投企业备案管理归口部门,分别为广东省发改委、广州市发改委和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 - 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通过"母基金+子基金+直投"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母基金投资子基金和直投项目可在保本微利基础上适当让利 [3] - 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按照基金生命周期、投资领域等进行差异化考核,适当延长存续期 [3] 培育高质量创业投资机构 - 支持创业投资机构提升发展水平,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创业投资机构,鼓励大型国有企业、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创业投资 [3] - 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化发展,强化与港澳联动 [3] - 完善国有资金出资、考核、容错、退出相关政策措施,探索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4] 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 - 加大"险资入粤"力度,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广东省创业投资基金,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穿透后底层资产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的,可优化风险因子计量最低资本 [5] - 落实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政策,发挥其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重组等方面专业优势 [5] - 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发行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增信支持 [5] - 鼓励商业银行子公司、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等为创业投资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5] 创业投资与项目对接机制 - 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组织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等与创新创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线上线下对接 [6] - 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作用,建立健全科技计划成果项目常态化投融资对接机制 [6] - 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围绕企业专利产业化开展领投和针对性服务 [6] 创投企业备案管理 - 广东省内符合国家相关备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可向省发改委申请备案,广州市、深圳市内企业分别向广州市发改委、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申请备案 [7] - 新政明确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创投企业的各自备案归口部门,旨在做好创业投资行业统计分析,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 [7]
广东出台促创投发展行动19条,明确省内及广深创投备案部门
南方都市报·2025-05-20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