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低空文旅事故,国家发改委回应
第一财经·2025-05-20 13:18
低空经济发展原则与安全监管 - 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拓展遵循先载货后载人、先隔离后融合、先远郊后城区的原则[1] - 国家发改委将严控风险、确保安全前提下分类有序推进低空旅游、航空运动、消费级无人机等场景[1] - 加强安全治理措施包括压实属地政府监管责任、打击"黑飞"行为(无证驾驶、未适航证、未报批飞行)[1] 低空经济安全事故案例 - 5月2日苏州R44Ⅱ型直升机坠毁致4伤1死(坠落高度10米)[2] - 2月10日四川中江动力伞坠河致1人死亡[2] -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推动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2] 低空经济战略定位与立法进展 - 低空经济被定义为新质生产力代表,涵盖物流配送、城市空中交通、应急救援等领域[3] - 国家发改委2023年底成立低空经济发展司,首次设立专职机构统筹行业发展[3] - 行业呼吁加快立法:需制定《低空空域管理法》、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建立行业标准体系[3] - 建议成立高级别军民协商机构协同推进战略实施,加速空域管理办法立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