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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 - 股东大会通知提前20日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符合法定程序 [2] - 提供双渠道投票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同步开放 [2] 参会人员构成 - 合计362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728,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31% [3] - 现场参会股东3名,持股221,100股,占比0.0224%;网络投票股东359名,持股40,507,744股,占比4.1107% [3][4] - 中小投资者股东356人,代表股份2,065,739股,占总股本0.2096% [4]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8项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比例均超98.5%,最高达98.5949%(40,154,319股) [5][6]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已单独计票并披露,弃权票比例最高为0.6696%(272,725股) [6] - 关键议案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 [5][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7] - 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 - 议案内容与公告完全一致,未发生临时修改情形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