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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深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14:00在北京海淀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及互联网平台同步进行 [6] - 会议通知已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审议事项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未出现临时修改议案或新增议案的情形 [5][8]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324,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580% [7] - 现场出席股东13名,代表股份58,207,937股(占总股本37.1646%);网络投票股东45名,代表股份21,116,307股(占总股本13.4834%) [7] - 中小投资者股东50名,代表股份5,790,922股(占总股本3.6974%),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 [7][8]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通过率均超99.88%,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1103%(关联交易议案),弃权票比例稳定在0.0051% [9][11][12][14][15] - 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张跃、魏强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38,764,047股,通过率99.7690% [12] - 中小投资者对关联交易议案支持率98.4198%,反对票1.5111%,与其他议案表决趋势基本一致 [12][14][15]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票计票 [9]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现场股东资格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东名册核查 [7][9] - 律师确认会议全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