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告会议通知,明确时间、地点、方式及议案内容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湖南宁乡公司科创大楼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通过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3]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5.7243%有表决权股份(已扣除回购股份) [3] - 列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 - 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视频出席,董事王卫国现场主持,召集人及主持人资格合法有效 [5]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 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62,026,480股(99.9999%),反对27股(0.0001%) [5] - 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62,026,480股(99.9999%),反对27股(0.0001%) [5] - 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62,026,480股(99.9999%),反对27股(0.0001%) [5] - 财务决算报告:同意62,023,680股(99.9954%),反对2,827股(0.0046%) [5] -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同意62,023,680股(99.9954%),中小投资者同意率99.9538% [5] - 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用途变更:同意62,019,183股(99.9881%),中小投资者同意率99.8805% [7] - 简易程序定向增发授权:同意62,002,661股(99.9615%),中小投资者同意率99.6111% [7] - 中期分红授权:同意62,026,480股(99.9999%),中小投资者同意率99.9995% [8] - 独立董事选举:马巾英、卢小燕、陈卓均获99.8052%同意票,中小投资者支持率98.0295% [8][9]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9][10]
松井股份: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