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达: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05月20日在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召开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达73.1924%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议案审议结果 - 全部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通过 其中A股股东同意比例均超99.9% [1][2] - 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中 5%以下股东表决同意率达100% [3] - 关联股东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3] 律师见证意见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程序合法 表决结果有效 [3] - 见证律师为谭敏、虞文燕 [3] 公告文件 - 公告包含经鉴证的法律意见书 由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