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 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及审议事项 [3][4]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呼和浩特市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同步进行 [4][5]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 [3][5]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无股东及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104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与,合计持有股份142,230,2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9.98% [5]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部分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参会,人员资格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有效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比例均超99.94%,其中最高同意比例达99.9802%(142,202,136股),最低为99.6178%(141,686,666股) [6][7][8][9] - 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3731%(530,710股),弃权票比例最高为0.0158%(22,500股) [7][9] - 表决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 [6][9] 法律意见结论 - 经世律师事务所认定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