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拟授予70名激励对象126.68万股限制性股票,因1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股票行为被取消资格,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调整后激励对象为64名,授予数量调整为124.58万股 [5] - 公司董事唐先胜和吴疆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股票行为,董事会决定暂缓授予唐先胜6.72万股、吴疆16.56万股,共暂缓23.28万股 [7][12] -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已通过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5][7] 股权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程序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5] -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事宜 [3][7] - 公司董事会确定2025年5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该日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7][8]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 - 公司未出现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未按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等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11] - 激励对象未出现违法违规被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不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形 [11]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无保留意见 [11]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细节 - 首次授予64名激励对象共计101.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8.36元 [10]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相同 [10] - 监事会审核认为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4][9]